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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动员和规范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倡议书
日期:2020-02-03 浏览:

天前

全省各社会组织:

      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斗争已进入关键阶段。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习近平总书记一再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各项决策部署精神,现向全省各社会组织发出以下倡议:一、切实提高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各社会组织要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面对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清肩负的责任使命,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二、坚决筑牢防线,落实联防联控任务。各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暂停举办年会、换届大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外出学习考察交流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等公开募捐活动,建议采取适当延长春节假期、网上办公、通讯联络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非特殊情况不进入疫区,因支援需要前往疫区的人员要做好防护措施,返程后及时组织人员隔离、车辆装备消毒等。要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工作。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卫生健康防护。三、积极履行责任,依法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倡导各类社会组织按照防疫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做到帮忙不添乱。鼓励卫生、防疫、医疗器械、医药产业、健康服务等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动员引导会员单位和关联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鼓励各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坚决抵制哄抬物价等行为。鼓励科技类、专业性、学术性社会组织加强科学知识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积极配合社区“两委”,做好人员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阻击等工作。异地商会要认真做好会员跨区域流动协调管理工作。鼓励慈善组织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476号)以及安徽省民政厅相关要求精神,结合疫情地区的需求开展募捐,当前重点募集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暂不募集和转送其他无关物资。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募捐方案报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依法依规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四、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统一安排和属地管理原则,把广大党员全面动员起来,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做到严防死守、服从大局,扎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做表率。要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相信政府、听从号令,做到全局一盘棋、齐心同协力。
让我们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为坚决而又尽快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出全省社会组织应有的力量!

     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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