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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老年基金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汇编
日期:2021-09-08 浏览:

安徽省老年基金会理事会会议制度

一、理事会是老年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亦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理事、监事。

二、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

(五)听取、审议基金会工作报告;

(六)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四、理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会后由办公室整理并经领导审阅签批后,形成文字纪要,以备查阅。

安徽省老年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两次, 由驻会理事长、秘书长以及在肥的有关副理事长参加。

二、理事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是:

(一)讨论研究理事会确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讨论研究本会重大活动方案和实施情况;

(三)讨论研究召开理事会的筹备工作情况;

(四)讨论研究本会每年度或阶段情况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五)讨论研究本会重大方针调整或重要人事变更等;

(六)讨论研究须经理事长办公会研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相关参会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拟写会议纪要,经领导审签后存档,以备查阅。

安徽省老年基金会办公例会制度

     一、老年基金会办公例会是驻会领导集体讨论、研究和决定基金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的例会。会议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需要安排有关领导或人员列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

二、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贯彻中央、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重要决定和指示,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总结和通报基金会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研究决定基金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包括:

  1. 理事长会议、理事会议等事项;

  2.  需提请理事会通过或决定的工作计划、总结、重大活动建议等事项;

  3.  基金会举办老年文化艺术节、论坛等有关老龄活动议项;

  4.  驻会副理事长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

  5.  需研究决定的其他日常工作事项。

三、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根据理事长或驻会副理事长的意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拟出,呈理事长或秘书长审定。拟研究的重要议题,一般应在会前送请参会人员先行审阅。

四、参会工作人员应如实、详尽、准确地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写出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核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同时,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会议文件的清理和归档工作;必要时会议记录应送请缺席人员阅知。

五、会议需要落实的事项,按与会人员分工办理,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向会议召集人反馈办理情况。

 

 

安徽省老年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省老年基金会的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基金会的财务核算制度,使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按规范化、程序化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规定。对违反本基金会财务会计制度的开支,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二条 本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严格管理和正确运用捐赠资金和物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资金理财增值,支持老龄公益事业发展和基金会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 本会财务管理范围,包括接受捐赠的资金、实物、基金增值、各种合法收入。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二、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第五条至第十六条)

三、现金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四、银行存款及支票管理制度(第十八条)

五、应收款及预付款项的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六、基金募集与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本会所有募集基金都要与捐助人签订捐赠协议并开具捐赠收据,明确使用方向。协议签订后交一份给财务会计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会接受捐助,应按照捐助款实际进入银行账户数额入账;接受的实物捐助,按照评估价入账。每一项捐助都要设立明细账户核算。

第二十二条 本会基金使用需符合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以及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指定用途的,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事先征求捐赠人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本会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基金使用预算,报经理事会和理事长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会做到对每笔经济业务、资金收支合规合法,必须严格遵循捐赠款使用公示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基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媒体和捐助人的查询、监督和审计。

七、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八、捐赠收入及捐赠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会开展业务活动主要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捐款、捐物等所取得的收入。

(一)收到捐赠所得现金或者支票,必须开具正式捐赠收据并及时缴存银行入账。

(二)收到捐赠实物,按以下办法确定价值:

1)按捐赠协议或合同中规定的价值;

2)按此物品市场定价或同类物品的现在市场价值;

3)按物品的可变现价值;

4)按法定机构的评估价值。

(三)捐赠收入和捐赠支出必须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不得私自挪用捐赠款项和物品、也不得巧立名目改变捐赠款项和物品用途。

(四)凡收到捐赠物品必须按捐赠物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五)严格履行捐赠基金使用的审批手续,对捐赠基金使用要按项目预算实行专款专用,需要支付费用时,应在取得合法凭据后,由办公室主任提报,经秘书长审核、理事长同意方能支付。

九、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捐赠物品的安全、完整,并能及时反映库存信息,捐赠物品管理要有专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也可指定专人兼职管理)。建立捐赠物品登记台账、捐赠物品的收入、支出、库存情况要及时详细进行登记。

(一)捐赠物品入库:捐赠物品入库要履行验收手续,开具入库单;

(二)捐赠物品出库,由管理员开具出库单。

(三)定期要对捐赠物品进行盘点,捐赠物品盈亏情况,要及时填制报告单,经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审核,理事长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四)因假公济私、违法行为使捐赠物品丢失、毁损、短缺,给基金会造成经济损失除照价赔偿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十一、票据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

十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三十条) 

十三、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第三十一条)

十四、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十五、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奖励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

十六、审计(第三十四条至三十六条)

十七、附则(第三十七条至第三十八条)

                                 

 

 徽省老年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基金会日常工作实行秘书长负责制,重要问题需请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决定;

二、本会重要决定事项或人事调整等,提请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严格执行业务活动报告制度,重要活动、对外交流等重大事项,需及时向主管部门、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报告;

四、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文件,在报送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安徽省老年基金会办公室工作守则

办公室承担基金会日常办事、综合协调和联络的职能,是基金会工作正常运转枢纽,在秘书长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基金会各类会议的组织、召集、安排等会务工作,努力做到计划周密、提前通知、认真准备,做好会议记录、纪要等工作。

二、负责基金会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起草、送审、印制、分发、归档工作。

三、负责来往公文处理、资料收发保管、档案管理、安全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基金会专用票据及相关印章使用与管理。基金会公章由办公室确定专人保管,使用基金会公章应经理事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签批;基金会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亦由基金会确定专人保管。

五、负责综合协调、内勤管理,对外对内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

六、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基金会聘用工作人员的聘用协议签订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实行全日工作制和一年一聘制。

 

                 

 

安徽省老年基金会文件及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文件传递,提高办文效率,规范印章管理,促进基金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一)发文办理

基金会发文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拟定初稿,填写发文稿纸,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编号后报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签发。文件签发后,由办公室印发,文件底稿及正式文件(1份)进行归档。

(二)文件签收和传阅

 1、基金会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签收,按程序呈签后,分送相关人员阅办;

 2、文件传阅必须提高效率,在个人手上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在部门一般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3、文件的承办者必须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结文件。

(三)文件的保管及调阅

基金会文件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归档。文件调阅必须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文件借阅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二、印章保管及使用制度

(一)基金会印鉴专人保管,保证安全;

   (二)使用基金会印鉴(含基金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需经驻会理事长或秘书长等基金会领导批准;

   (三)使用基金会印鉴和法人代表印章,经办人员应在《登记簿》上填明使用时间、内容及批准人、经办人姓名;

(四)未经批准,印鉴保管人员不得为别人或其他单位加盖基金会印章。

安徽省老年基金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基金会文件资料的归类建档,保证文件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借鉴性,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为基金会工作提供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基金会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管理人员必须钻研业务,熟悉档案管理专业知识,认真负责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的内容:

(一)收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文件、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文件等;

(二)发文:本会的通知、信函、总结、报告、请示、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

(三)影像资料:包括会议图片、活动图片等; 

(四)各种证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获奖证书等;

(五)各种上报资料和会议材料;

(六)会计资料和固定资产账目等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要求

(一)各种档案必须按要求立卷、归档;

(二)档案摆放合理、安全、适用;

(三)根据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建立长期卷宗、短期卷宗、临时卷宗,并按有关程序鉴定、销毁。

 

安徽省老年基金会学习制度

为深化自身建设,提高本会工作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及工作能力与创新能力,加强基金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树立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确保本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形式

1、学习由基金会领导主持,本会全体人员参加,原则上为每月一次,根据中心任务需要,可适当增加学习次数,具体时间依据本会工作情况而定。

2、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并准备学习的内容和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将学习情况作为年度总结内容之一。

二、学习内容

1、主要学习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业务知识。

2、学习要做到“四结合”,即政治理论学习与本会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集体讨论与典型发言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三、学习要求

1、学习时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如考勤,学习体会的发言。

2、要确保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安徽省老年基金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节约交通成本,保障基金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公务车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指定专人做好汽车的存放、年审、缴费、办证、检修、燃料、保险及行车安全等工作。

二、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保证基金会领导工作及重要活动等使用。

三、因工作需要用车,经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填写派车单。

四、严禁个人擅自违规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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